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542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 [5P]

[複製鏈接]

8686

主題

1

好友

2萬

積分

教授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25-5-4 17:01
  • 簽到天數: 14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0932
    金錢
    130591
    威望
    26516
    主題
    8686

   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4-9-23 17:58:12 |只看該作者 |正序瀏覽
    , L7 l8 C4 I! Z) \7 \- x

    . Q$ H& s( O$ v# r. ?9 {) \4 ]4 ]# q% d. b* I

    - M/ A" G4 A( @# L* @* G' O# p+ n! b2 N. F
    ; ^) I0 _8 d2 b6 R2 h3 o
    苏岑有一句话说得很对:( }+ ^( F, X# g+ Q
    “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。若他们走进不了你内心,就只会把你的生命搅扰得拥挤不堪。”
    / m3 ^3 N' z  {人海茫茫,但凡遇见,我们总是可能能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,可事实上,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哪有那么容易称心如意。7 n+ Y# f8 q( e* X5 a
    有时候我们想要珍惜一段感情,可对方不允许,在一次次的伤害后终于选择远离;我们可能有人相伴,可走着走着,总有人提前下车;我们以为对方就是值得珍惜的人,可到了后来才发现,原来伤自己最深的却是对方。
    ; B% ~( E1 d4 T) y" j/ h: s相遇是一场缘分,但并非每一段缘分都是良缘。: r0 S/ ~+ w8 j$ m$ p. A3 T, ~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。
    , p! }1 Q# Y  n! _. t" t) z" e# t, J) o) w/ Z

    ' g% _& e! s, K01:负面情绪满满的人9 D7 a6 G9 T/ ~& y( X
    李开复就曾说:
    9 K1 @. `# C( L$ c, o8 }“多交点正向朋友,补充正能量,才能走出人生困境。”
    # T7 k) ~$ q+ y) H; `7 Y  G# S* V人这一生,虽说只能自渡,可每个人还是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,如果一个人经常被负面情绪影响,久而久之,自己也会变得消极悲观起来,做事情提不起劲,看不到希望。
    " D+ V( H3 g. I, g一时的埋怨,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毕竟生活那么苦,谁的心里都会压抑着一些复杂的情绪。. U2 m5 t( T4 k- R
    但是,如果一个人总是负面情绪满满,那就不是因为生活的苦了,而是因为他本身就不想努力,本身就自甘堕落,这样的人,但凡有机会,他们就一定会拉被人落水。2 X! R8 J" C+ H. O4 w6 ?4 R
    或许你会觉得,自己有能力抵抗别人的负面情绪,但来年岁月一定会告诉你,你此时的自信就是一场笑话。
    / `& o. _9 M7 M$ O; L6 r- M3 k' |尤其是当你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,心中积攒的负面情绪一旦遇到外界的负面情绪,只会变成一种恶性循环,让你再也看不到希望的光芒,陷入痛苦里。
    ( m. }5 d$ {1 U8 d/ d2 s3 }: C退一步来讲,那一个只想一步步将你拉入深渊的人,如何算得上是你的真心朋友呢?
    9 |. e3 U! D9 ]" X9 f- r2 ?. Z2 U# c0 `$ _所以说,一旦遇到负面情绪满满的人,那就学会远离。
    0 p" C6 Z: }$ W) o" t
    5 G& a" q* y3 c* ~9 N+ j
    ; C9 N. }: e& x2 k0 M: \' j5 |0 E8 S( [02:无理取闹的人( J8 S; ?* m' W0 b0 u* i$ M% J) O! u
    林肯曾说过一句特别经典的话:7 @# d+ y5 y* B
    “一个人与其跟一只狗争路走,不如让它先走一步。因为打败一只狗并不光荣,但被狗咬到一口却很倒霉。”& a" t: f* y  v7 `& l1 Z4 e( ~# a+ E
    在这里,狗就相当于那种无理取闹的人,因为无理取闹,所以你根本不可能赢,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,忽视,然后走好自己的路。
    4 f" N( ~0 g) b- D' l8 `人活在这世上,谁都渴望遇到一些讲理的人,可事实证明,即便我们努力避免,依旧无法避免一些不讲理的人,无法避免一些无理取闹的人。2 y( O. P9 ~& A# h! ?2 U
    当然,有时候那些无理取闹只是因为双方站在不同的观点思考问题,因为双方持有不同的三观,导致意见生出分歧,彼此就变成各自眼中无理取闹的人。2 N  Q' s& c" h+ O! V
    但不管如何,如果彼此不认同各自的意见,又无法做到相互尊重,那最好的做法就是远离,而不是企图改变对方的看法,更不是摩拳擦掌。& _9 ^! T) K" R; e; D$ V! |
    不跟一个无理取闹的人硬碰硬,不是一种胆怯,不是一种认输,而是一种智慧。
    ' b! a- n4 C$ Z' p& _$ S% ^- _+ r1 e) B# r- ~$ a

    . h3 n5 Y& J; v" a# T" R5 |03: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9 \' [  e5 F0 |; t2 R一个怎样的人才算是低级呢?肯定不是三六九等的身份阶级的区别,而是不值得深交的人,不值得自己继续在一段感情里倾注心意的人。
    4 J: W$ Z" j( {在很多情况下,我们为了经营好一段关系,宁可委屈了自己,可殊不知,那些真心实意换来的并非是感恩,而是一个人的恩将仇报,让我们感到寒心。
      T' a( ?. Y7 F. o& e. Z面对这一种情况,那就别再去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了,因为你唯一做得不够好的就是没有早点远离不值得的人。! x  R! M' e" N, D9 u# b5 l
    生活里,多的是欺软怕硬的人,多的是不懂得感恩的人,他们一旦将你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,就不会付出任何珍惜,只会得寸进尺地欺负你。
    + i( x. l2 f0 T$ v" I8 k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,你唯有懂得远离不值得的人,你才有机会遇见值得的人,毕竟,当你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消耗太多的精力和热情后,就很难再去对另一个人保持热情。
    , E7 D$ B, G/ Q3 L! l+ ^甚至,在无数次的伤害后,你选择伤害自己。
    ) c  c& p( ~, q1 H' Q8 g! ^说到底,做人还是应该果断一点,该断则断,该舍则舍。
    0 U8 Z, n, S: i. ^9 z5 D2 Z) g/ v/ t  ~9 M

    , o9 j0 o" u  ^2 \7 K张小娴曾说过:9 ^4 `" ?% t9 o$ L2 T. C
    “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,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,那是他们的事。”
    3 u' d1 @9 L: Z+ H确实如此。
    . h: W- Z2 n9 R4 f4 y生命里会遇到哪一些人,也许你不能选择,但最后会留下哪一些人,一定是你选择出来的结果。
    3 v: U0 T/ L; _8 P所以说,如果你遇到低级的人,请学会远离,别为不值得的人赔上自己的人生。5 v" A9 x) b# ]" I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602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25-10-16 23:28
  • 簽到天數: 743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27
    威望
    602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5-1-18 17:45:00 |只看該作者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5-10-28 19:59 , Processed in 0.028066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